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适龄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征[2018]10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我校适龄学生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凡在我校具有学籍、在册在读,201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2000年出生)、24周岁以内的男性大学生,未登记的进行兵役登记,往年已登记的要进行核验。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大学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以参加兵役登记。女大学生和已被征集服过现役或正在服现役的不登记。
三、登记程序
(一)网上注册。本人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学校设立征兵工作站负责我校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学校征兵工作站设在党委武装部,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122室,联系电话:0931-2861322,联系人:高爱民。应征大学生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携带相关证件,学校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或核验。
(三)领取《兵役登记证》。学校兵役登记站将县(市、区)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学生。《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法定义务,适龄男性公民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对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公民,国家有关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作出相应惩处:
(一)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三)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兵役登记采取网上登记和设站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校在校大学生应当在学校征兵工作站登记、现场确认;2018年毕业生也应当在学校征兵工作站登记、现场确认。
2.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除外)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大学生按时全员登记。截止2018年6月30日未参加兵役登记的学生,2018年秋季入学时原则上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3.对在兵役登记中遇到困难的学生,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辖区人武部联系,军地合力完成兵役登记。
兰州工业学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