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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2020年12月16日 10:25 点击: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表彰奖励先进,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征兵工作奖励办法》的要求,特组织评选我校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2020年征兵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认真、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的班主任、辅导员及负责征兵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学院。

二、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2020年征兵任务完成率为100-200%(不包含本数)的学院,可推荐1名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完成率200%及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相关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完成2020年征兵任务。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申报

1.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人需填写《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于1221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jingfg@lzit.edu.cn,注明“**部门(学院)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征兵工作先进集体

申报学院需填写《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于1221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gfg@lzit.edu.cn,注明“**学院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评审

对申报“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个人和学院,由武装部组织评审并公示。

(三)表彰

对评选出的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予以公开表彰、宣传和推广。

四、奖励标准

(一)先进集体

各二级学院年度征兵任务数完成率为100%150%(含150%),奖励人民币2000元;完成率为150%200%(含200%),奖励人民币2500元;完成率为200%以上,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先进个人

1.被评为省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1000元。

2.获得市、校、区表彰的个人,每人奖励500元。

 

联系人:景富刚

电话:0931-2862216

地址:国防动员科(行政楼121

附件1: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2020年兰州工业学院学应征入伍情况统计表.xls

兰州工业学院党委武装部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