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表彰奖励先进,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征兵工作奖励办法》的要求,特组织评选我校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2020年征兵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认真、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的班主任、辅导员及负责征兵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学院。
二、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2020年征兵任务完成率为100%-200%(不包含本数)的学院,可推荐1名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完成率200%及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相关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完成2020年征兵任务。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申报
1.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人需填写《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于12月21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jingfg@lzit.edu.cn,注明“**部门(学院)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征兵工作先进集体
申报学院需填写《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于12月21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gfg@lzit.edu.cn,注明“**学院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评审
对申报“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个人和学院,由武装部组织评审并公示。
(三)表彰
对评选出的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予以公开表彰、宣传和推广。
四、奖励标准
(一)先进集体
各二级学院年度征兵任务数完成率为100%—150%(含150%),奖励人民币2000元;完成率为150%—200%(含200%),奖励人民币2500元;完成率为200%以上,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先进个人
1.被评为省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1000元。
2.获得市、校、区表彰的个人,每人奖励500元。
联系人:景富刚
电话:0931-2862216
地址:国防动员科(行政楼121)
附件1: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2020年兰州工业学院学应征入伍情况统计表.xls
兰州工业学院党委武装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