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20年兵役登记的通知

2019年12月31日 15:42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征兵办、教育厅《关于做好征兵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甘征〔2019〕1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学校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1.凡在我校注册就读,年满17至22周岁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7至24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2020年毕业生需进行兵役登记。
  2.女性大学生、已服兵役和正在服兵役的不登记。
  三、登记程序
  本人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存根》。
  四、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法定义务,适龄男性公民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对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公民,国家有关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作出相应惩处:
  (一)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三)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五、注意事项
  1.凡是符合兵役登记的在校男性大学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兵役登记,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存根》。
  2.学生在选择“应征地”时,可以选择“甘肃/七里河区/兰州工业学院”,也可以选择户籍地,选择户籍地时必须在学校征兵工作站登记备案。
  3.按照省征兵办公室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各二级学院要在3月上旬前完成兵役登记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分专业、年级、班级)统一将《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存根》交到学校武装部。
  4.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大学生按时全员登记,2020年2月上旬前完成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中遇到困难的学生,联系学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站)工作人员。
  联系人:景富刚
   联系电话:0931-2862216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121室

党委武装部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