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冬季已至,天气渐冷,校园用电量大幅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和杜绝各类用电安全隐患,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和校园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实验室等场所,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对于确有需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者,须经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并经后勤处和保卫处审核备案后使用。
二、学生宿舍内不得违规用电,禁止私自乱拉乱搭电源电线,严禁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等用电设备。不超负荷用电,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三、严禁在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实验室、地下空间等地违规停放电动车和给电动车充电;杜绝在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所有公共建筑楼道内堵塞疏散通道、私自安装插座、乱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危险行为。
四、学校内所有场所要切实做到人离关灯以及切断各种用电设备(电脑、空调、充电器等)电源,不得在无人的情况下开机过夜;充电器充完电后要从插座上拔下,不得将充电器插在插座上。
五、加强个人安全节约用电意识,随时检查用电情况,一旦发现有破损、漏电、接头老化等情况,应及时与后勤处水电中心联系(电话:2887766)。
六、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冬季用电安全,完善安全用电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并对单位内的用电情况进行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的用电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保障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学校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校园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如有违规使用,将没收该违规设备、公示检查结果并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学校办公室 后勤处 保卫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