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2025年甘肃省主动创稳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门禁和车辆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校新校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门管理
按照“服务师生、分类管理、可溯可控、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实行校内人员人脸识别、校外人员预约准入相结合的入校管理政策。各类人员、车辆进校,应严格遵守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学校保卫处有权制止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查验、扰乱校内秩序、形迹可疑等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或车辆入校。
二、高峰期特殊路段管制限行
中午下课高峰期,学校公共教学楼西至学生综合服务体前二环路段人流密集,车辆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按照人车分离原则,上午11:30至12:30期间,该路段将实行机动车辆限行措施。限行期间,除特殊车辆外,所有机动车需绕道行驶。
三、人员进出管理
人员进出校园实行校内人员和校外人员分类管理,其中:校内人员指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外聘教师、在校学生和第三方及合作单位等长期在学校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人员。校内人员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进出校园,人员信息及变化情况由所在部门向保卫处提供,保卫处负责信息录入、删除和更新。
校外人员指办理公务和办理私事的非本校登记在册的人员。校外人员(含车辆)进校实行预约入校审核管理。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因公来访预约”由校内接待单位审核确认,“因私来访预约”由校内被访者审核确认。审核后由接待部门或个人提前一天向保卫处报备。在特殊情况下,相关部门(单位)可随时打电话向保卫处报备信息,保卫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确保访客正常出入。事后,相关部门(单位)需向保卫处补报校外人员(车辆)信息,由保卫处存档备查。
四、车辆管理
1.校内注册车辆由车辆管理系统自动识别进出。车辆管理系统“管车不管人”,随车人员无须下车核实个人信息,车牌号码为机动车及随车人员出入校园凭证,车主对车上人员负全部责任。消防救援车、军车、警车、救护车等特种作业车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车辆进入校园后,应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注意行车安全,礼让行人,出入慢行,避免造成不便。
3.除特殊车辆外,其他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地下车库或已标识的停车位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在未标示区域随意乱停乱放;车辆停放时,请务必停放在停车位内,车头朝外,有序停放。违规停放者,将通过贴提示条、打电话等方式提醒,对于多次提醒依然乱停乱放的车辆,将禁止进入校园。
注:各类信息统计表填写完成后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电子版通过邮箱(1689672600@qq.com)或其他网络通道进行报送,纸质版报送到行政楼221室或212室。
附件:
1.校外人员进校报备表
2.教职工信息统计表
3.学生信息统计表
4.第三方人员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