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摸清现状,强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统计电动自行车数量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摸排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师生员工所拥有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附件表格详实登记。统计结果于7月6日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689672600@qq.com。学校将根据统计结果,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知识,包括正确的充电方式、骑行规范以及常见的安全隐患等。要重点强调违规充电、超速行驶、违规载人等行为的危险性,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附件:
《兰州工业学院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统计表》
《兰州工业学院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备案登记表》
保卫处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