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安全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安全教育> 治安安全> 正文

反恐防暴 共建和谐校园

2020年12月08日 09:06 点击: 作者: 来源:

 

 

恐怖主义思想是恐怖活动的重要诱因,恐怖分子通过制作、发布音视频,散发非法宣传品等形式,千方百计地向师生传播恐怖主义思想,煽动实施恐怖活动,传授恐怖袭击方法。

 一、什么是暴力恐怖音视频

2014331日,我国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通告》中,将暴力恐怖音视频定义为: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

《通告》中表明:严禁利用手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播放器及其他电子产品制作、发送、播放、复制、传播、存储暴力恐饰音视频;严禁利用互联网网站、微博、语音聊天室、网盘以及QQ、微信等浏览、下载、存储、复制、转发、发布、上传暴力恐怖音视频以及相关网址链接;严禁利用手机市场、电脑市场、音像市场等经营场所制作、贮存、销售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严禁利用邮政、快递、客()运等物流途径运输、夹带、寄送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

二、恐怖主义思想传播途径有哪些

(1)含有恐怖组织宣扬暴力、煽动实施恐怖袭击、煽动破坏社会秩序内容的音视频、图片等。

(2)含有恐怖主义思想,鼓吹通过暴力解决问题等内容的传单、小册子等。

(3)宣扬恐怖主义的网络言论、公开言论等。

(4)代表恐怖组织、恐怖主义的标识、旗帜等。

(5)宣扬恐怖主义的非法讲经活动等。

三、面对恐怖主义思想网络渗透应该怎么办

网络是恐怖主义思想传播的重要途径。我们在日常上网过程中发现疑似含有恐怖主义思想的宣传品、音视频时应当做到:

(1) 及时停止观看。

(2)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保存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3)不散布、不转发、不传看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4)对在网络公共空间传播的含有恐怖主义言论、图片、音视频等,不评论、不讨论。

(5)通过视频网站设立的暴恐音视频举报专区链接,或各类手机应用的违法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四、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已出台相关法律对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七十九条: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传播暴恐音视频可以参照本条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条之三: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二十条之六: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