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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保卫处治安科职责

2015年05月19日 13:43 点击: 作者: 来源:

1、治安科在保卫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保卫责任制,搞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侦破发生在校园内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2、负责校内治安管理,领导校卫队维护好校内治安秩序,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认真查处治安隐患和有关责任事故,抓好校内重要场所、重大活动的治安管理;

3、接到报案及时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保护、访问、勘查和分析,并及时将案情向处长报告。并做好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立案、查处、归档工作,内容完整准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的应诉工作;

4、加强对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预防上述人员违法犯罪;

5、落实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宣传,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和管理,做好火灾事故的查处。督促校属各单位落实化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及管理;

6、负责校内的交通安全日常管理,维护校内的道路畅通,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学校大门口外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做好交通事故的查处;

7、负责掌握治安动态,定期不定期分析治安形势,研究对策,警惕和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8、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