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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校园机动车辆登记注册的通知

2017年05月25日 14:48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兰州工业学院机动车停放及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2017年7月1日施行。为保证机动车停放及收费管理办法顺利实施,学校决定2017年5月31日起集中办理校园机动车登记注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6月20日工作日8:30—11:30,14:10—16:30
二、办理地点:行政楼121室
    联系电话:0931-2862216
    三、申请登记注册的范围:按照《兰州工业学院机动车停放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兰工院 [2017]70号)的规定范围办理;本办法实行前已办理过登记的需按文件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四、登记注册流程:
1.出入学校校区的车辆按以下流程办理:
(1)学校所属车辆由管理部门(单位)在保卫处网页下载填写《兰州工业学院车辆登记注册申请表》,携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由该部门统一递交申请资料;
(2)教职工所属车辆由本人在保卫处网页下载填写《兰州工业学院车辆登记注册申请表》,携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申请办理。
(3)其它车辆按照兰州工业学院机动车停放及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2.出入家属区的车辆按以下流程办理:
(1)家属区居住的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非学校教职工住户机动车辆。由本人下载填写《兰州工业学院车辆登记注册申请表》,携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申请办理。
(2)家属区租住户机动车辆。填写《兰州工业学院车辆登记注册申请表》,由本人携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后勤管理处授权许可与房主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办理。
3.审核通过后,需缴费的机动车辆,由该车辆所有人持保卫处出具的缴费凭条到财务处办理缴费后,凭缴费收据到保卫处登记注册。
五、门禁系统启用时间:
2017年7月1日0:00起,正式启用学校校区、家属区门禁系统,届时,未登记注册的车辆按临时通行车辆管理。
 
                           兰州工业学院保卫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