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甘安办发电[2017]10号),把消防安全落实到学校建设的各环节各方面,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校于4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隐患自查自纠
各单位、各部门4月10—18日,在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全面自查自纠工作。主要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气压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等消防安全隐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覆盖的要求,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整改落实
4月25日,各单位对在自查自纠中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需要有其他部门、单位协调整改的,主要使用单位要积极协商予以整改。2017年4月25日下午16点50分前,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的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保卫处121室。
三、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
4月26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进行大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为各实验室、学生公寓、图书馆和饮食服务中心。各单位要切实把校园消防安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查隐患、严堵漏洞,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定岗、定人、定责,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实行责任倒查。
保卫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