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相当于集体户学生的户口本,由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外借。
二、出现下列特殊情况,由本人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借用手续。
1、办理身份证件。
2、公务员考试或其他考试需要户口证明的。
3、联系工作,单位要求出具户口证明的。
4、办理保险事宜,需要户口原件或复印件的。
5、出现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的。
三、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时须先登记,并交纳押金100元,借用期限不超过一周。
四、学生在借用期间应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不得将其转借、损害、丢失,不能超期使用,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负。